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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召开八届四次主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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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市政协主席杨宏远主持召开市政协八届四次主席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研究市政协有关工作。市政协副主席谢朝碧、田满华、范三川、江胜东、普兆敏、禄祎、包崇刚出席会议。

会议原文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杨宏远强调,《意见》的实施,对于指导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实践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要深入学习,认真研究,精准把握《意见》的精神要旨,进一步推进民主监督工作制度的完善。《意见》强调的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形式和规范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程序,在具体实践中要不断探索、归纳、总结和完善。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职能有所区别,又相互关联,要对文件深读细研,吃透文件精神,把握文件原则,遵循文件所规定的基本动作。二要结合市、县政协的实际,研究起草好贯彻意见。要注重结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实招,在原则范围内,具体操作程序要进一步细化、规范,使文件的贯彻执行更具可操作性。

会议听取了“全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筹备情况汇报。杨宏远强调,开好全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对政协工作至关重要。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做好统筹,通过探讨交流,深化对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认识,从政协的实践层面把专门委员会工作《通则》的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对市政协工作的意见建议责任分解表》、市政协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市政协八届二次常委会议方案》,对当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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